軍眷享有的權利

2008051510:00
資料來源 :國防部網站與國軍人才招募中心
購屋貸款|輔導購屋 |水電優待| 就醫優待 | 購買福利品 |婚姻與補助 | 生育補助 | 教育補助 |保險與健保

軍眷福利申請資訊 (國防部)

<購屋貸款>top

為了輔導有眷無舍之官、士購宅,每年均依各單位官、士缺舍的狀況,分配「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基金」員額,並依申請人員資績排訂優先順序,核配基金貸款購宅。

貸款額度標準為:將官二二○萬元,上校二○○萬元,中校以下軍官(含士官)一八○萬元。

<輔導購屋>top

國軍現役有眷無舍官士及各軍事院校編制內聘任文職教員得申請輔導購宅,但每人以輔導一次一戶為限;其中現役有眷無舍官士之輔導購宅,以服役滿五年及資深績優人員為優先。因作戰立功獲頒軍種以上獎章或殉職遺眷,不論其年資,由其隸屬單位優先輔導購置住宅。配售坪型為:將級三十四坪型,上校三十坪型,中校以下軍官二十六坪型。

凡服志願役滿十年以上,而仍未享購宅基金貸款、配舍或配售重建國(眷)宅之有眷無舍官士,於退伍前一個月,得申請保留價購眷村重建餘額,並自退伍之日起,以五年為限,併各軍種單位眷村重建餘額,按退伍時之階級,核定承購規定坪型之住宅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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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優待 >top

申請方式與表格

現役軍人家屬住宅自用水電費,可以憑軍眷身分證申請減免優待,但是以公營者為限。

<就醫優待>top

本人因病至軍醫院就醫免費,緊急傷病至民間醫院就醫者,可申請醫療補助費用補助金。
眷屬參加全民健保,保險費由國防部補助60%,至軍醫院就醫有減免部份負擔優待。

<購買福利品>top

國軍官兵眷屬至全省三十處地區供應站購物,得以享受其物美價廉之福利品購物服務。

<婚姻與補助>top

申請結婚,需填軍人結婚報告表(附貼男女相片)六份、雙方戶籍謄本(全戶)一份、雙方體檢表(附貼相片)各一份。
申請與年滿十六歲未滿廿歲之女子(年滿十八未滿二十之男子)結婚者,必須檢具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二份。
志願役軍官結婚可申領二個月薪俸額之結婚補助金。


<生育補助>top

申領人為志願役官兵及文職人員。
支給標準依照申領人階級每胎補助二個月薪俸。
懷胎5個月以上,死胎、流產或出生後死亡之胎兒,憑接生醫院或助產士之證明申領生育補助費。
如新生嬰兒死亡,檢具「出生」、「死亡」證明者,分別申領生育及喪葬補助費。
夫婦同任公職者,對同一生育事實,以報領一份生育補助為限,且須提出配偶服務單位開具之「未領生育補助」證明。
女性軍官未婚生子,准按相關規定申領。
配偶於國外生育,如辦妥戶籍登記,得依規定申領。


<教育補助>top

凡志願役軍官之子女在台、澎、金、馬地區居住,且就讀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以下小學以上之學校,憑註冊證明、學生證等得以申請教育補助費。


< 保險與健保> top

本人暨眷屬參加全民健保,保險費由國防部補助六十%,本人至軍醫院就醫免費,因公緊急傷病至民間就醫,可申請醫療補助金。軍眷至軍醫院就醫享有減免部份負擔優待。

參加軍人保險其費用,軍官由政府負擔六五%,士官由國庫全數負擔。